為什麼工商大老視證所稅為毒蛇猛獸,不斷扣上妨礙國家經濟發展的大帽子?因為證所稅最主要的課稅對象不是別人,就是這些大股東。當初大股東是用10元認購股票的,股票上市後賣掉,大股東可以輕易獲得高額價差,如果要課證所稅,想必要多繳的稅會很多。
證所稅的主要課稅對象不是那些成天被大股東與主力坑殺的散戶,也不是那些每年能從股票市場賺超過400萬的高手。明白這件事,就能看穿大家發言與動作的實際目的。
所以之前討論的細節,例如如果投資人投資虧損也可以拿來抵減證所稅等細節,財政部都可以退讓,因為真正的目標並不在此。不知媒體是太笨還是刻意誤導,先前針對不同版本試算,如果投資人每年投資利得有500萬,分別要課多少稅。但是說實話,這些並非證所稅收入的主要來源,主要來源會是大股東。但是媒體隻字不提,卻反而大張旗鼓做各種試算表,我想其目的根本就是「混淆視聽」。
鴻海:劉憶如部長談證所稅 以郭台銘為案例「不恰當」!
鉅亨網記者胡薏文 台北 2012-05-25
根據媒體報導,財政部長劉憶如近日在與立委溝通時曾表示,以「郭台銘前年賣鴻海(2317-TW)股票賺10億元,但只繳了348萬元的證交稅,如果用證所稅,雖然有長期持股優惠,但還是要繳7500萬元」。鴻海今天傍晚針對此事,發表聲明指出,郭台銘的發言是建議政府部門用「效率」和「成本」為考量的善意忠言,而劉部長以郭台銘個人為案例「不恰當」!
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先前曾針對政府開徵證所稅一事,提出以「成本考量」的建議,如開徵證所稅一年只收100億元,何必勞師動眾。而根據媒體報導,財政部長劉憶如還說,「郭台銘口中的100億元其實可以讓薪資扣除額可以從10.4萬提高到13萬元,也能讓綜所稅的幼兒特別扣除額從2.5萬5提高到10萬元,讓受薪階級雖然沒有感受到薪資的成長,卻能感受到賦稅減輕。」
針對媒體報導,鴻海傍晚發表聲明指出,郭台銘經營企業從不考慮個人,且著眼於企業社會責任、支持政府政策.且鴻海集團和郭台銘個人都是依法繳稅,並重視對國貢獻,用心良苦。
鴻海強調,政府官員對於政策發言,應該就事論事,理性、宏觀,而非針對個人,郭台銘日前對證所稅之發言,是建議政府部門用「效率」和」成本」做考量的善意忠言,不該被誤解。而將證所稅以郭台銘為案例,更是不恰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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